【案例】某市屬企業從日本購買了一臺準確度等級很高的壓力計量標準,向當地市質量技術監督局申請計量標準考核,考核合格后,就對外開展壓力表的檢定工作。
【案例分析】該企業的做法不正確。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計量法實施細則》第十條和第三十條的規定,企事業計量標準考核合格后只能在本單位內部開展量值傳遞(限非強制計量檢定),如果需要超過規定的范圍開展量值傳遞或者執行強制檢定工作,建立計量標準的單位應當向有關計量行政部門申請計量授權。該企業建立的壓力計量標準只能對企業內部開展壓力表(非強制)計量檢定,對外開展壓力表的檢定工作和對內開展強制檢定工作,不僅需要計量標準考核,還需要向有關的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申請計量授權。